中华实验和临床病毒学杂志

期刊简介

1987年10月创刊,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,中华医学会主办。本刊是医学病毒学专业学术期刊,报道医学病毒学的应用及基础理论研究,人类病毒性疾病预防。栏目:述评、人物述林、病毒学、医学微生物学、传染病学、流行病学、儿科学、免疫学、肿瘤学、分子生物学临床免疫、病毒检测、医药信息等。读者为本专业科研人员、老年医学等学科的科技工作者,从事医学病毒学研究的科研人员;高、中等医药院校的有关教学人员;病毒性传染病的临床医师;生物制品工作者;各级卫生防疫工作者;临床检验工作者,以及与人畜共患病毒性疾病防治有关的基层工作者。 80页,单价16元。统一刊号CN11-2866/R,邮发代号18-224。
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
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
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